2021年度厦门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起付标准以上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保费用,在三级、二级、一级定点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分别为73%、80%、90%。
厦门城乡居民医保费用报销比例简明表(2021年7月—2022年6月)
项 目 | 三级医院 | 二级医院 | 一级医院 | |||
基本 医疗 保险 | 门诊 | 起付标准(个人自付) | 500元 | |||
起付标准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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