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归兴乡”创业担保贷款操作细则
Part 1政策内容
开展“雁归兴乡”返乡创业推进行动,人才返乡创业且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合伙创业担保贷款额度分别提高到20万元、60万元。
Part 2申报对象和条件
1.申请主体为返乡创业人才。
2.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银行贷款。
3.申请人申请时应没有其他正规单位社保缴费。
Part 3办理流程
1.现场申请。申请人到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8号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西侧北区综合受理H25窗口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9楼西侧创业担保贷款管理科现场办理。
2.网上申请。通过山东政务服务网或者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http://103.239.153.109/sdjyweb/index.action进行申请。
3.审核。由市人社局工作人员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办理。
Part 4所需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
2.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审核表(原件一份)。
Part 5申报时间和办理时限
工作日受理,按程序进行审核办理,材料齐全、手续完备的15个工作日内办结。
Part 6责任部门
市人社局就业人才中心创业担保贷款管理科,联系电话:8312441、86099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