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诸暨对三孩产妇产假期间予以社会保险补贴如下:
办理程序:
符合条件的企业、灵活就业人员在产妇生育当月起 18 个月内向市政务服务中心社保综合窗口提出申请(其中 2021 年 5 月31 日之后至文件下发前生育的,可在文件下发之日起 18 个月内提出申请),提交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出生医学证明等材料。
人力社保、医保部门在受理后完成审核,审核通过的,在市政府部门网站公示拟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用人单位和人员名单,以及拟补贴具体金额,公示时间为 7 个工作日发放。公示无异议的,按流程进行发放。
申请材料:
三孩产妇所属企业社保补贴:《优化生育政策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企业)、企业营业执照、产妇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所有孩子的户口本及出生证明等。劳务派遣企业申请本补贴时,需承诺与用工企业就社会保险补贴的分配达成一致。
三孩产妇本人社保补贴:《优化生育政策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个人)、产妇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所有孩子的户口本及出生证明等。
受理窗口:
暨东路58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社保综合窗口。
人社咨询电话:0575-87037587;
医保咨询电话:0575-87373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