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绍兴上虞区高校毕业生房票申请条件如下:
提示:本政策为2022年版,适用范围是2021年12月31日以后首次新引进到区内企业就业创业的高校毕业生,个人适用的政策以首次到虞就业时实行的政策为准。
申请对象条件:
第一类对象:2021年12月31日以后首次引进到区内企业(含区内国有企业、引进的制造业央企,但房地产业除外,金融、通信、电力、石化、烟草等国有企业除外),大学、研究院所和律师事务所新引进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人才,择优招聘的“双一流”高层次党政储备人才,经绍兴市统一组织、面向国内外知名高校应届毕业生择优选聘的高学历优秀人才,新落户优质民办医院学校新引进的全职人才,卫生系统首次新引进到医疗卫生单位(参公事业单位除外)的临床医学类、 中医学类、 中西医结合、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等四大类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毕业生(定向培养生除外),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在虞缴纳社会保险,不得与一次性住房补贴、保障性住房、房改房等优惠政策重复享受。从来虞工作时间算起,先买房后就业人才的房票补贴对象仅限毕业年度到虞工作且毕业年度首次购房的高校毕业生。
第二类对象:2021年12月31日以后教育系统首次新引进的大学毕业生(定向培养生除外,参公事业单位除外),卫生系统首次 新引进到医疗卫生单位(参公事业单位除外)的其他医学毕业生(定向培养生,临床医学类、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等四大类医学毕业生除外),定向招录的县乡机关选调生给予下列补贴:具体标准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35万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5万元;“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生及QS世界大学排名前500本科10万元。
以上享受对象均为2021年12月31日后首次新引进,申请人须在来虞后5年内提出房票申请,逾期视作放弃。人才凭房票购买上 虞区内商品住房,一套房子只能使用一张房票,房票补贴可用于购房首付(包括婚后共同购房);符合条件的夫妻双方,均可按对应标准享受房票补贴,以同一套房兑现房票时,双方应为房屋共有人, 且同时办理兑现,房票补贴总额不高于所购住房房款。人才收到的房票凭证自人才申请房票之日起5年内购房有效,逾期视作自动放弃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