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所需材料清单
(一)参保人死亡
由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到村(居)服务站提出注销登记申请,填写《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注销登记表》,并提供以下材料:
1)医院出具的参保人员死亡证明,或民政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非火化区除外),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
人员失踪宣告死亡的,应提供司法部门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
2)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3)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能够确定继承权的法律文书、公证文书或公安机关及乡镇(街道)、村(居)委会等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材料等;
5)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余额无法通过原银行账户支取的,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还需提供指定金融机构的其他账户信息。
(二)参保人出国(境)定居并丧失国籍
1)本人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2)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出国(境)定居证明材料。
4)到村(居)服务站提出注销登记申请,填写《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注销登记表》。
(三)已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其他社会养老保障待遇
1)本人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2)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其他社会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证明材料。
4)到村(居)服务站提出注销登记申请,填写《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注销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