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
办理对象
1)参保死亡人的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
2)出国定居;
3)保险关系转出或已享受其他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的参保人
申请条件
1)在临沂市参保缴费;
2)参保人出现死亡、出国(境)定居、保险关系转出或已享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等其他社会养老保障待遇的
申请材料
(一)参保人死亡
由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到村(居)服务站提出注销登记申请,填写《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注销登记表》,并提供以下材料:
1)医院出具的参保人员死亡证明,或民政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非火化区除外),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
人员失踪宣告死亡的,应提供司法部门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
2)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3)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能够确定继承权的法律文书、公证文书或公安机关及乡镇(街道)、村(居)委会等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材料等;
5)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余额无法通过原银行账户支取的,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还需提供指定金融机构的其他账户信息。
(二)参保人出国(境)定居并丧失国籍
1)本人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2)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出国(境)定居证明材料。
4)到村(居)服务站提出注销登记申请,填写《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注销登记表》。
(三)已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其他社会养老保障待遇
1)本人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2)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其他社会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证明材料。
4)到村(居)服务站提出注销登记申请,填写《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注销登记表》。
办理流程
第一步:参保人(或指定受益人、法定继承人)携带相关材料到村(居)服务站提出注销登记申请;
第二步:填写《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注销登记表》;
第三步:村(居)协办员审核后逐级上报至县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
第四步:县区经办机构复核无误后,结算其个人账户资金余额支付给参保人员(或指定受益人、法定继承人)。
注意: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时候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办理地点
各县区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
1)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北城新区北京路33号
电话:0539-8132397
2)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沂蒙路406路(沂蒙路和开阳路交汇往南一点路西)
电话:(0539)8230252
3)莒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新建路2号
4)沂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祥和路34号
电话:(0539)3221409
5)临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沭新东街18号
电话:(0539)2131207
6)蒙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叠翠路189
电话:(0539)4271268
7)平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蒙阳路3平邑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附近
8)郯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郯西路222号
9)兰山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管理办公室
地址:通达路175号附近
10)苍山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惠民路)
地址:惠民路附近
电话:(0539)5211992
咨询电话
各县区居(农)保处电话:兰山区8212216,罗庄区8243297,河东区8382008,
郯城县6107627,兰陵县5215041,沂水县2231584,蒙阴县4277878,
莒南县15725771287,平邑县4688807,费县2110950,沂南县3228012,
临沭县2131066,高新区7109030,经济区6011399,临港区7770216,蒙山旅游区6376361
收费标准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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