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邑县关于选聘镇(街)文化辅导员工作的公告
为进一步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向纵深发展,落实“讲、评、帮、乐、庆”工作任务,丰富活跃基层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加强镇(街)专业性、经常性文化指导力量,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选聘30名文化辅导员到镇(街)帮助开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作职责
1、挖掘当地文艺人才,帮助镇(街)组建一支不少于10人的专业文化队伍。
2、结合镇(街)文化工作实际,每月至少组织策划1次群众文化活动。
3、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村级文化助理员业务培训。
4、每年至少创作或排练3-4个具有当地特色的文艺节目。
中共平邑县委宣传部
2021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