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拔程序
“高精尖优才”选拔奖励工作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组织实施,按年度集中开展,申报主体为人才所在单位。具体程序如下:
1.发布通知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全市年度工作部署、预算安排,制定年度选拔奖励计划,发布通知,明确申报条件、申报材料、申报要求等,组织开展年度选拔奖励工作。
2.单位申报
符合条件的人才,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用人单位按照属地化原则,向所在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报。
3.区县推荐
各区、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对本地区申报人及所在单位进行审核把关,确定本地区推荐人选,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4.汇总评审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汇总各地区推荐人选,确定候选人员名单,会同相关部门,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候选人为我市产业转型升级、经济社会所做贡献等情况做出评价,结合年度选拔奖励计划,择优提出建议人选名单。
5.审定公示
建议人选名单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面向社会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作为年度“高精尖优才”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