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大学生“凤回沂蒙”补助申报材料
1)《临沂市高学历人才津贴申报表》(一式二份);
2)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
3)申请人身份证明(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护照);
4)申请人学历、学位证书(获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需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定材料);
5)就业创业证明
①到临沂市企业工作人员需提交与用人单位签订并在人社部门备案的3年以上劳动合同;
②自主创办企业人员需提供企业法人证书。
6)申请人近一年在用人单位缴纳的个人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临沂市社会保险管理部门出具并盖章);
7)申请人在用人单位最近连续4个月的薪资发放证明;
注意:以上材料除第1项外均需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
》》》拓展阅读
| 待遇标准
1)对全日制博士毕业生、硕士毕业生和“双一流”本科毕业生分别给予每人每月3000元、2000元、1000元人才津贴,补贴期限3年,由市财政和用人单位分别承担50%;
2)在校大学生或毕业未满5年的高校毕业生在临沂创办企业,经评估,给予2—10万元资金扶持;
3)新办大学生创业企业可在创业园区申请3年内免费的50平方米以下经营场地;
4)大学生创业企业招用人员符合条件的,享受每招用1人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 申报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