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保障方式变更申请(补贴转实物)
1、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方式变更申请表
2、中相关材料
住房保障方式变更申请(实物转补贴)
《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方式变更申请表》及其他证明材料。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住房租赁补贴=(人均保障建筑面积标准-人均自有产权住房建筑面积)×家庭保障人口×补贴标准×收入补贴系数×区域补贴系数。
人均保障建筑面积标准:15平方米(含人均自有产权住房建筑面积)。
家庭保障人口计算标准:1人户按1.5人计算,2人及以上户按实际人数计算。
补贴标准:根据实施保障建筑面积按每月30元/平方米补贴。
收入补贴系数:
(1)经民政部门核定的低保、低收入家庭以及市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家庭、持有《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登记证》的优抚对象,补贴系数为1.3;
(2)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或等于广州市低收入困难家庭认定标准的,补贴系数为0.9;
(3)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广州市低收入困难家庭认定标准、低于或等于24795元的,补贴系数为0.7;
(4)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24795元、低于或等于35660元的,补贴系数为0.5;
(5)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35660元、低于或等于42792元的,补贴系数为0.4。
区域补贴系数:
(1)户籍地为越秀、海珠、荔湾、天河区的保障对象,补贴系数为1.2;
(2)户籍地为白云区的保障对象,补贴系数为1.0;
(3)户籍地为黄埔、花都、番禺、南沙区的保障对象,补贴系数为0.9;
(4)户籍地为增城区的保障对象,补贴系数为0.7;
(5)户籍地为从化区的保障对象,补贴系数为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