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民朋友们:
犬是人类忠实的朋友,养犬不仅为家庭增添了乐趣,而且也给人们带来了精神慰藉。但有些不文明养犬行为,不仅干扰了居民生活,同时也造成了环境污染,犬只伤人事件的发生,成为当前市民投诉的热点、焦点问题。
从2021年5月1日起,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正式实施。该法规定,遛狗不牵狗绳、未按规定定期进行狂犬病免疫接种的将被视为违法行为。为营造一个优美和谐有序的人居环境,我们向广大市民郑重倡议,依法养犬,文明养犬,共建美好家园:
一要遛狗牵绳,依法养犬。广大养犬市民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淄博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有关规定,自觉遵守社会公德,遵守居民养犬公约,户外溜犬使用束犬链(绳)牵领,主动避让行人和车辆,树立文明养犬意识,不携犬(导盲犬除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入公共场所。
二要加强管理,安全养犬。城区禁养大型犬、烈性犬,市民养犬要进行圈养,避免犬只近距离接触小孩、老人、孕妇等特殊群体,避免发生咬伤他人现象。犬只不慎咬伤他人时,养犬人应该主动对伤者实施救治。
三要保护环境,卫生养犬。市民携犬出户时,要随身携带清理工具,不携犬或放任犬只践踏公共草地花圃,不占用公共设施,防止犬只在公园、休闲场所、道路及绿化带等地排泄粪便,如发生类似问题,要及时清理,并妥善处置。
四要志愿劝导,文明养犬。广大市民要积极争做文明养犬志愿者,宣传文明养犬理念,发现不文明养犬行为主动劝阻。犬主要自觉接受邻里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提升文明养犬意识,营造整洁有序、安全和谐的生活环境。
依法养犬,文明养犬,是每一个市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让我们携起手来,做一个文明、自律的养犬人,为营造和谐健康的人居环境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