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企业职工培训补贴申报备案材料清单
1、《普陀区受疫情影响企业组织职工线上职业培训备案表》(点击下载)
2、无法通过系统比对电子营业执照的需上传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
3、利用自有平台或自主开发平台的,需提交有关线上平台的相关承诺(点击下载),如利用总公司或母公司平台开展培训的,需提交与上级单位的所属关系证明。
4、委托第三方平台开展培训的,需提供与第三方培训平台的协议,如非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推荐的线上平台,另需提供线上培训平台检测结果报告。
线上培训平台检测结果报告的相关说明
根据《关于在本市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计划”的通知》(沪人社职〔2020〕395号)文件精神,线上培训平台检测结果报告由市场监管部门认定的具备CMA或CNAS资质的信息类检验检测机构认证出具,检测结果报告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线上培训平台和培训课程符合线上培训平台需具备安全稳定、师生互动的线上培训技术条件和完善的线上职业培训质量管控体系,能在一定程度上实现平台运行终端多元化、培训方式多样化、线上培训人员全实名、培训过程可记录、培训结果可评价。
(1) 具有支持不低于2万名学员同时在线学习的带宽;
(2) 能够支持学员选择适合的学习方式(PC客户端、手机移动端等);
(3) 采用活跃度检测等技术对培训学员线上学习状态进行监控,能够实现培训学员人离线断;
(4) 能够实现在线培训有签到注册、有学习记录、有答疑辅导、有评价测试,学习过程可查询、可追溯,且学习记录真实有效;
(5) 能够向各级管理部门、企业或培训机构开放平台管理后台,具备参训人员数据批量处理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