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领条件
1、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2、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其中,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人员是指参保缴费不足1年或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
二、申领流程
【网上申请】
1、登录人社部官网,选择右下角的“国家社保平台”
2、在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进行注册登录
3、选择“失业待遇申领”
4、选择“失业补助金网上申领”
5、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完成提交
【线下渠道】:符合领取失业补助金的人员,可凭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至失业前最后一次参保所在区县(市属参保的按企业所在地区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咨询。
三、申领材料
身份证、社保卡个人信息等,具体申领材料在申请流程中已体现
四、申领标准
我市失业补助金标准为:
(1)参保缴费5年以上(含5年)的失业人员,失业补助金标准为每月150元。
(2)参保缴费5年以下(不含5年)的失业人员,失业补助金标准为每月100元。
失业补助金领取期限最长为6个月。根据申领时间,实际发放时间最长可至2021年6月。2020年3月至我市失业补助金政策出台前已符合申领失业补助金条件,但目前因重新就业等构成停领情形的失业人员,其未就业期间的待遇可申请补发。领取期限不核减参保缴费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