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离婚办理材料有哪些?(济宁民政局协议离婚如何办理)

地方特产2022-10-10 16:23:43佚名

济宁离婚办理材料有哪些?(济宁民政局协议离婚如何办理)

  济宁离婚办理材料

  1、双方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双方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免签名,一式三份),在离婚协议书里面,必须明确说明双方是自愿离婚,并且双方已经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否则该离婚协议书是无效的。

  4、双方本人近期照片(2寸、半身、免冠、2张)

  5、 两张两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注意事项

  济宁市办理离婚证注意事项有以下几点:

  一、离婚前,请慎重考虑夫妻感情是否确已彻底破裂。

  二、从法律角度,夫妻共同财产是各半分割,不因一方存在过错而少分或不分。

  三、离婚协议以登记离婚为生效要件,如果未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双方已经签字的离婚协议中有关财产约定不具有法律效力。

  四、为避免登记离婚后解决遣留问题的麻烦,建议离婚协议书由律师代为起草与审查。

  五、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双方当事人共同来提出申请;

  2.双方均有完全行为能力;

  3.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写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愿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一致的意见)

  4.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的结婚证。

  注:办理离婚需要携带的证件有:双方当事人户口簿(或户籍证明)、身份证(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出生年月日应相一致,否则先到有关部门更正,身份证在有效期内)、结婚证及双方各2张二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本文标签: ,户口簿  ,离婚协议书  ,身份证  ,原件  ,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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