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三限房申购程序一览(东莞三限房申购登记)

地方特产2022-10-10 17:18:19佚名

东莞三限房申购程序一览(东莞三限房申购登记)

  东莞三限房实行网上申购,具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发布公告—网上申购—摇号排序—资格审查—按序选房—购房确认。

  01发布公告

  开发建设单位取得预售许可证后,镇街住建部门会同开发建设单位制定三限房配售方案,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核后发布公告。

  02网上申购

  申购人可在三限房项目开通网上申购期间登录提交申请,如实申报个人及家庭成员、户籍、婚姻、住房、社保等信息,并作出承诺。

  03摇号排序

  网上申购截止后,对成功登记的申购人进行摇号(抽签)确定选房次序。

  04资格审查

  根据选房次序及按照项目房源数一定倍数初选出入围申购人及后备申购人,名单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镇街(园区)官方网站面向社会发布。

  入围申购人、后备申购人向镇街住建部门提供本细则第十条规定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入围申购人,取消其资格,由后备申购人依次递补。

  经审核通过的入围申购人、后备申购人的名单及选房次序号,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镇街(园区)官方网站公示5日。申购人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申请异议复核,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其他组织和个人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内向镇街住建部门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书面申请异议复核,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05按序选房

  开发建设单位应提前在销售现场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镇街(园区)官方网站发布选房公告,明确选房时间、地点、批次安排等。公示期满,符合条件的入围申购人、后备申购人按选房次序号依次选房,选完即止。

  06购房确认

  成功选房的申购人前往指定地点与开发建设单位(代持机构)签订房屋认购书、缴纳定金,并按约定时间签订买卖合同等相关材料,以及缴纳房款,逾期视为放弃。

  因申购人放弃选房或放弃购房确认,导致本轮选房购房结束后仍有剩余房源的,根据上述第3步“摇号排序”确定的选房次序,按剩余房源数量的一定倍数初选出下一轮入围申购人及后备申购人,按照上述第4-6步“资格审查-按序选房-购房确认”进行选房购房,直至无剩余房源或无剩余申购人为止。

  01注意

  申请家庭正在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政府投资保障性租赁住房、人才住房或享受住房租金补贴(优惠)的,应在办理三限房买卖合同网签前腾退所租住房屋或由有关部门停止发放住房租金补贴(优惠)。

  承购人放弃选定房屋或选定房屋后未签订认购书或购房合同,取消三限房购房资格,3年内不得再次申购。

本文标签: ,申购人  ,建设局  ,住房  ,城乡  ,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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