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南京外来务工人员申请租赁补贴申请条件:
在本市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栖霞区、雨花台区已办理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的用人单位从业的外来务工人员,且租房居住,可以申请领取租赁补贴。各区政府(园区)指定相关部门负责受理、审核、发放工作。申请领取租赁补贴,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 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并实际在岗,工作和收入稳定,劳动(聘用)合同规范。
(二) 持有本市合法有效的《江苏省居住证》,在本市连续缴存企业职工养老保险1年及以上;或者符合本市积分落户基本条件。
(三) 收入低于我市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
(四) 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住房。
② 南京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租赁补贴申请条件:
1、户籍在本市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栖霞区、雨花台区,且满5年;
2、符合本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认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