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申请指南
1、申请参加就业见习的高校毕业生应具备的条件:
①择业派遣期内离校未就业的济宁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②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了就业失业登记;
③身体健康,品行优良,无违纪违法记录;④符合见习岗位条件要求。
2、申请参加就业见习的高校毕业生应提交的材料:
①《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就业见习报名表》;
②身份证、户口簿;
③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书;
④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身体健康证明。
3、申请参加就业见习的流程: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申请参加就业见习的毕业生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介绍去见习基地见习。申请参加就业见习的毕业生人数多于见习岗位的,应通过考试的方式择优确定人选,考试内容和方式根据见习岗位需要确定。在合格分数线内优先接收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
4、申请参加就业见习须知:
就业见习高校毕业生须与见习基地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一式三份,见习毕业生、见习基地、见习基地所在地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各执一份。《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所属人才服务中心负责鉴证。高校毕业生只能见习一次,不得重复见习。见习期限一般为6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见习毕业生被用人单位正式录(聘)用的,用人单位要依法及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见习时间合并计算工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