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确认期限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确认期限为当年的12月31日前。
用户在当年12月31日前,需对下一年的专项附加扣除进行确认。若未及时确认,那么已填报的扣除信息将自动视同有效并延长至2021年。
提醒:这几种情况需要修改
①想修改赡养老人、子女教育、住房贷款利息的扣除比例;
②有老人在当年去世,下一年年不能再申请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③夫妻一方不再申请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在下一年年由另一方申报;
④房租和房贷需要替换扣除的情况,即:下一年年不再申报住房租金,改为申报住房贷款利息,或下一年不再申报住房贷款利息,改为申报住房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