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购买新建商品房(经济适用房)
申请人及配偶累计提取金额不大于其本次所购房屋价格。
02、购买二手房
购买二手房屋交易价格以购房(转让)合同中交易价格、契税缴纳核税价低者为准,申请人及配偶累计提取金额不得大于其本次所购房屋价格,有明确产权比例的按产权比例计算提取额。
03、购买保障性(集资、统建)住房
申请人及配偶累计提取金额不大于其本次所购房屋的价格。
04、购买征迁(棚改)安置房
申请人及配偶累计提取金额不大于其本次所购房屋总价和补偿款的差额;以货币补偿的,再购买住房时,累计提取金额不得大于其本次所购房屋总价和补偿款的差额。
05、购买公有住房
申请人及配偶累计提取金额不大于实际支付的购房款。
06、购买拍卖房
申请人及配偶累计提取金额不大于其本次购房实际应支付的购房款,有明确产权比例的按产权比例计算提取额。
07、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申请人及配偶累计提取额不大于其本次所建(修)住房《工程预(决)算报告》中的预(决)算价格。
08、无房职工租房自住
申请人及配偶提取金额不大于承租人本年实际房租支出;职工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按照本年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职工租住以租代售房屋的,房租低于提取上限的按实际支出提取。
提取上限每月1500元(夫妻合并计算),一次最多提取12个月的租金,房租低于提取上限的按实际支出提取。
09、既有住宅加装电梯
申请人及配偶提取金额不大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费用中个人实际出资额。
10、偿还商业银行贷款或非本中心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
申请人及配偶提取金额不超过贷款余额。
11、偿还本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
申请人及配偶提取金额不大于贷款余额。
1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
账户余额销户提取。
13、出境定居
账户余额销户提取。
14、离休、退休
账户余额销户提取。
15、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账户余额销户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