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退休手续办理
一、申请主体
市直参保单位或参保职工
二、受理条件
市直管企业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职工,且满足以下条件:
1. 企业职工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岗位)年满50周岁,管理岗位年满55周岁;城镇个体工商户、自谋职业者以及采取灵活方式就业人员女年满55周岁;
2. 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的人员。
三、申请材料
1. 济宁市企业职工正常退休审批表(2份);
2. 职工档案(1份);
3. 养老保险手册(1份);
4. 职工一寸彩色照片(1张)。
四、办事流程
申请—受理—初审—复审—办结
五、办理地点
济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保险服务大厅(济宁市太白湖新区京杭路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