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过ETC车道前,请确保鲁通卡已经正确插入电子标签。
2、拥有不停车收费车道的收费站,设有ETC专用标识。在ETC专用车道上方,设有“ETC专用”车道指示牌。注意收费站车道标示牌提示,选择ETC专用车道通行。
3、车辆通过ETC专用车道时,车速约为20公里/小时左右,并与前车保持10米以上的车距。
4、安装电子标签客车,可以通行ETC专用通道和人工收费车道,通行人工收费车道时,需要从电子标签上取下鲁通卡,交予收费员刷卡。
5、ETC专用车道出现故障时,用户应改行人工收费车道。
6、电子标签在使用中应注意防潮,不能敲打、挤压。电子标签由客服专业技术人员安装,专车专用,请务必不要自行拆卸和维修电子标签,否则将会导致电子标签失效和损坏。
7、如电子标签失效或不慎脱落无法使用时,请您通行人工收费车道,并尽快到原申办电子标签的客服网点进行维修和激活,电子标签才可正常使用。用户自行维修和安装是无效和无法正常使用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用户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