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流出人员,进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在第1天、第3天和第7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对尚未公布中高风险地区但发生聚集性疫情或存在社区传播风险的,参照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执行。对于发生本土疫情的直辖市,纳入排查的街道对应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
2.对中高风险地区和封控区溢出人员按照密切接触者管理。对管控区溢出人员按照次密切接触者管理。对同时空伴随人员进行核查甄别,经综合研判涉疫风险不高的人员,由本人签订承诺书,实施7天居家健康监测,在第1、3、7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
3.对外地返回的高风险岗位人员,严格社区(单位)报备和排查,对脱离工作岗位未满14天的,一律实行集中隔离至脱离工作岗位14天,按密切接触者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