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一次性生活补助金申领程序
1、符合条件的下岗、待岗职工申请一次性临时生活补助,由所在企业组织集中申请。
需要以下材料:
申请时,向企业注册地县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报《一次性临时生活补助申请表》、所在企业出具的职工本人过去12个月的工资收入证明、职工本人过去12个月的工资银行流水、下岗待岗人员花名册、职工身份证和社会保障卡的复印件。
2、在省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参保的,向企业注册地县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企业注册地为高新区和太白湖新区的向市就业办公室提出申请。
3、符合条件的登记失业人员申请一次性临时生活补助,向失业登记地县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
需要以下材料:
《一次性临时生活补助申请表》和申报者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就业创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