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社保补缴城镇职工正常补缴申报流程
【办理入口】
【业务功能】
用人单位可为本单位新增职工办理补缴申报,也可为本单位正常参保缴费的职工进行核定基数补缴申报。
【界面图示】
【操作描述】
1、点击“缴费管理”-“单位人员正常补缴费”。
2、点击“新增”按钮。录入人员身份证号和人员补缴信息(含补缴原因、补缴的开始终止年月),点击“预览”按钮,系统列出该人员需要补缴的信息。
3、录入缴费基数,上传相应附件后(附件类型根据提示操作),点击“提交”。
4、确认无误后,保存提交的申报信息,并提交后台审核。
5、结果查询:单位用户输入结算期、姓名、证件号码,点击“查询”按钮,可以查询出符合条件的申报信息。
6、处理单打印:审核通过后,可于次日选择人员类型和结算期,点击“打印”可以打印综合业务处理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