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江津区人才购房补贴标准一览(重庆市人才购房补贴)

地方特产2023-01-06 13:32:00佚名

重庆江津区人才购房补贴标准一览(重庆市人才购房补贴)

  重庆江津区人才购房补贴标准一览

  博士学历人才,或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或首席技师,或特级技师,或相当层次人才首次在津缴纳社会保险后购买商品房的,可按单套房价总额10%的比例,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购房补贴;

  全日制硕士学历人才,或具有副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或高级技师,或相当层次人才首次在津缴纳社会保险后购买商品房的,可按单套房价总额3%的比例,给予最高不超过3万元购房补贴。购房补贴每人限享受1次。

  拓展阅读:

  所指青年人才,为企业、区属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新引进的原则上40周岁及以下、按规定在本区缴纳社会保险的青年人才,其中来津创业、见习实践的青年人才可不受在津缴纳社会保险限制,来津创业的青年人才所创办企业的工商注册地和纳税登记地需在本区,并为第一大股东(股权一般不低于30%)或法定代表人。

  

本文标签: ,人才  ,社会保险  ,万元  ,首次  ,不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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