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离婚户口迁移问答
1、离婚后女方户口怎么办?
1)离婚分户
离婚后的夫妻可以分户,即把原来的户口本分成两个,离异后的夫妻各自新办一个户口本,或一方迁出另办一本户口本。只需要女方持法院的离婚判决书、调解书,或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的离婚证、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分户手续即可。派出所就会为女方办理分户手续,颁发一本新的以女方为户主的户口本,原户口本如果作废,则同时为男方办理一本新的户口本,如果不作废就在原户口本上女方一页上,加盖已迁出字样即可。
2)迁回原籍或其他地方
对于女方户籍仍在原地,也就是老户口本上登记地的情况,如果女方回娘家或者去其他地方,则可到现居住地派出所申请落户,申请落户必须持有离婚证明,法院判决书、调解书、或者离婚证,离婚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口迁出证明、本人身份证等材料。如果符合当地落户条件即可落户,由落户登记的派出所发《户口本》。
每个地区的户籍迁移规定不一样,最好提前咨询当地户籍窗口。
2、离婚分户办理需要什么材料?
3、泰安户籍办理派出所的联系方式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