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工伤认定办理流程(泰安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地方特产2022-10-11 23:51:51佚名

泰安工伤认定办理流程(泰安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办理流程:

  (1)用人单位申请的,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申请的,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工作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对工伤事故事实进行确认。

  (3)根据调查结果和法律法规作出认定结论,送达双方当事人。

  办理渠道:

  (1) 市直企业职工:泰安市政务服务中心。

  (2)县市区企业职工:县市区社会保险部门。

  咨询电话:

  

  

本文标签: ,工伤  ,职业病  ,社会保险  ,行政部门  ,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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