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凭积分可申请以下权益和公共服务:
(一)按规定申请广州市居民户口;
(二)按规定为随迁子女申请公办学校或政府补贴的民办学校小学和初中起始年级学位;
(三)按规定申请住房保障;
(四)广州市规定的其他权益和公共服务。
但来穗人员通过积分制以外其他方式享受的权益和公共服务,由相关主管部门另行制定,不适用于本规定。
上述权益和公共服务可随时享受吗?
不是。来穗人员可随时申报积分,但积分制入户、随迁子女入学、积分住房保障等权益和公共服务申报时间将另行发布明确。
因此提醒来穗人员应关注各项权益和公共服务相关政策文件,并根据自身情况的变化及时更新自己的积分,避免在服务政策发布后才补充或调整资料更新积分,容易耽误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