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党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热爱社会工作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并符合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和高级社会工作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一)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 年;
3.取得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学历(含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在报名时应提交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和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
4.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5.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二)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 6 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 4 年;
3.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3年;
4.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 1 年;
5.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
6.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 2 年。
(三)高级社会工作师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社会工作实务(高级)”的人员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
2.在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取得社会工作师(中级)资格后,从事社会工作满5年,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的当年年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