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夫妻投靠落户办理 夫妻投靠迁户申请

地方特产2022-10-12 08:26:51佚名

泰安夫妻投靠落户办理 夫妻投靠迁户申请

  夫妻投靠

  设定依据:《山东省户口登记管理规范(试行)》(鲁公通[2016]179号)

  申请条件:取得结婚证,被投靠方有合法稳定住所。

  办理材料:1双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2结婚证;3合法稳定住所凭证;4出生医学证明或抚养权证明(限随迁未成年子女)。

  办理地点:拟落户地派出所户籍服务大厅

  办理机构:派出所受理

  收费标准:不收费

  办理时间:市内迁移的当场办结,市外迁移的10个工作日内办结。

  办理流程:当事人持办理材料到拟落户地派出所户籍服务大厅申请,经派出所核验材料无误后,市内迁移的,当场办结;市外迁移的,由派出所受理后报县级公安机关核准后办理户口准迁。

本文标签: ,派出所  ,材料  ,户籍  ,市内  ,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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