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指南(泰安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

地方特产2022-10-12 09:11:36未知

泰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指南(泰安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

  泰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指南

  领取条件

  1.正常退休:达到国家法定(规定)退休年龄且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满15年。

  2.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已取得特殊工种认定资格,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满15年。

  3.病退:已鉴定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累计缴费(含视同年限)满15年。

  4.退职:已鉴定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男不满50周岁,女不满45周岁,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含视同年限)满15年。

  5.军转干部(提前)退休:已认定军转干部身份,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

  6.一次性支付待遇: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累计缴费不足15年。

  7.新农保和城居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不用缴费,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45周岁以上(不含45周岁)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实际年龄到60周岁的剩余年数,允许补缴,但补缴后累计缴费年限不得超过15年;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补缴部分政府不给予缴费补贴。

  领取材料

  1.户口簿;

  2.社保卡;

  3.二代居民身份证。

  领取流程

  1.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参保人,需及时携带户口簿、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到所在村(居)办理待遇领取申报手续。

  2.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实行社会化发放,参保人可以持经办机构发放的银行卡到指定金融服务机构领取。

  领取额度

  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

  注:具体基础养老金按当地政策实行。

  发放时间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工作的通知》(鲁政字﹝2020﹞52号)要求,自2020年4月起,泰安市将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发放时间统一为每月20日至25日。

  咨询电话:(0538)8505651。

  办理地点

  泰安市政务大厅二楼F区:社会保险服务区

  办理时限

  即时

  办理时间

  工作日9点-17点

  联系方式

  0538-6988809、6988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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