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申请时已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须提交以下材料:
①《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申请表》;
②申请者本人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③申请者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④统筹地区外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申请提升技能补贴的办理地点在哪里?
答:失业保险参保地的区、县(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申请提升技能补贴应具备的条件是什么?
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职工,可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①2021年1月1日前,与依法设立的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由企业依法缴纳失业保险累计满12个月以上(含12个月)的企业职工以及企业依法使用的劳动派遣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与依法设立的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由企业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累计满12个月以上(含12个月)的企业职工以及企业依法使用的劳动派遣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
②企业职工领取职工技能提升补贴,需在取得相应证书之日起12个月内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不可重复享受补贴,每人每年不超过3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