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有房,在重庆使用公积金再买一套房算二套房吗?
小编通过咨询重庆市公积金管理中心(023-12329)得知,重庆公积金贷款买房“认房认贷”。
“认房”方面,职工家庭在中心城区新购住房时,只认中心城区的住房套数;职工家庭在中心城区以外区县新购住房时,认定全市范围内的住房套数;
“认贷”方面,只将住房公积个人住房贷款记录纳入核查范围。
注:川渝住房公积金“互认互贷”。四川缴存职工在我市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享受同城待遇。
即:
1.四川有房,为全款购房,未使用公积金贷款,在重庆中心城区无房产,在重庆再买一套房不算二套房,而是首套房;
2.四川有房,使用商业贷款购房,未使用公积金贷款,在重庆中心城区无房产,在重庆再买一套房不算二套房,而是首套房;
3.四川有房,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在重庆再买一套房算二套房。
若有其他情况,建议咨询023-12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