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办理时间
浦东公租房受理中心试行一周七天工作制,每周二、日仅受理材料递交、政策咨询、材料申领业务,合同签订及收费工作等请在每周一、三、四、五、六前来办理。请广大申请人、租户予以配合,感谢大家长期以来的支持。
受理中心工作时间:9:00-16:00(国定假日除外)
拓展阅读:虚假申报的处理
单身申请人(申请家庭)隐瞒、虚报相关信息,或伪造相关证明材料的,由区住房保障机构移送区城管执法部门按照《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等规定予以处理;所在单位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可向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通报,建议相关部门及时检查该单位的劳动工资、财务管理等情况;相关个人、单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同时,隐瞒虚报和虚假证明行为的相关信息按本市社会信用管理相关规定提供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