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贷款额度按照《武汉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执行。
借款人及配偶其中一方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另一方在异地缴存的,或者借款人及配偶均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申请异地贷款时,贷款额度合并计算。
一、异地缴存公积金在武汉贷款最高限额
1、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为90万元;
2、购买第二套改善性自住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为70万元。
二、贷款额度计算公式
(一)实际还款能力。
贷款额度不超过借款人的还款能力,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之和+配偶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之和)×35%×12个月×贷款年限。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状况。
贷款额度按照借款人的公积金缴存时间和缴存余额综合确定(按借款人及配偶缴存余额之和据实计算,且近6个月内补缴的住房公积金不参与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缴存余额+配偶公积金缴存余额)×20倍×借款人公积金缴存时间系数;公积金缴存账户必须为正常缴存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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