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威政办发〔2021〕2号《关于促进 3 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文件规定:托育机构是为3岁以下婴幼儿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托育服务,在所在地县级行政审批或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登记、卫生健康部门备案的机构。
现在水价执行的是威发改发〔2019〕238号《关于调整威海市区供水价格的通知》文件:非居民用水价格4.70元。
托育机构用水可以申请执行居民用水价格了?
是的,根据威发改发〔2021〕321号《关于托育机构价格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要求,托育机构执行居民价格,需向水务集团递交更改用水性质的申请。
需要递交什么材料呢?
您需要提交县级以上卫生健康部门核发的《托育机构备案回执》。
递交的方式有哪些?
您可以通过水务集团微信公众号的“微营业厅”或者前往水务集团各营业厅办理。
递交材料以后水价什么时候能调整?
我们在收到申请材料后,符合条件的,自受理次月起执行居民类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