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将城乡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和农村非寄宿生生活补助调整为城乡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
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500元、初中每生每年750元。
2、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广州市第三轮营养改善时间为2021年至2024年,市级试点实施范围调整为从化区非城区(五镇)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5元(全年按照学生在校时间200天计算),每生每年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