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比例
单位:单位16%
个人:个人8%
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2021年度,企业职工和城镇无雇工个体工商户等灵活就业人员(以下简称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缴费基数暂按3457元至19012元执行。企业职工按照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但不得低于或超过缴费基数范围;灵活就业人员在缴费基数范围内,自行选择缴费基数,多缴多得。
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2020年度,我市居民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标准统一设为300元、5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10个档次。参保人员可自主选择缴费档次,按年缴费,多缴多得。其中,300元档次原则上只适用于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
缴费年限
1.未年满45周岁的参保人员,应按年缴费至60周岁,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对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的,每超过一年,基础养老金加发1%,最高不超过10%。
2.年满45周岁未满60周岁的参保人员,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
3.到60周岁累计缴费年限不超过15年;已年满60周岁的城乡居民,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
养老保险补缴
(一)补缴规定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参保人员,应按年缴费,也可补缴不足年限的缴费部分;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
补缴部分不享受财政补贴。
(二)补缴流程
填表申请→受理上报→初审录入→复核扣款→记账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