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最新交通违规扣分标准如下:
一、12分违章新规
1、营运客车超载20%以上
车辆包含:校车、出租车、长途客运车(不包含公交车)
2、超速严重(包含加入校车)
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校车、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超规定时速20%以上;
城市快速路、高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
其他机动车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
3、遮挡号牌
行驶车辆未悬挂车牌,或故意污损、遮挡、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一律会被一次性扣除12分。新规中使用不符规定牌照架也会罚200元并扣6分。
4、营运客车在高速车道内停车
5、未按照规定休息
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将一次性扣除12分。
6、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
校车准驾资格:
(1)驾龄3年以上,年龄不超60周岁;
(2)连续3个周期内满分记录;
(3)无致人死亡或重伤的交通事故;
(4)无饮酒或醉酒后驾驶记录,近1年内无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5)无犯罪记录,无拘留处罚的记录;
(6)身体健康,无酗酒、吸毒行为记录,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病史。
7、酒后驾驶
酒后驾车:扣12分,扣驾照6个月,并有不超2000元的现金罚款。
醉酒驾车:吊销驾驶证,并有相应刑事责任,且5年内不得考取驾照。
8、驾驶车辆与准驾车型不符
将受到12分的处罚,还有权给予200-2000元和扣车等处罚。
9、逃逸
逃逸尚不构成犯罪者将会受到12分处罚;
如因发生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肇事后逃逸或有其他恶劣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10、伪造、更改号牌和证件
使用伪造、擅自更改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等行为将会一次性扣除12分。
11、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
二、6分违章新规
1、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
2、货车超载
驾驶货车载物超过额定载重量30%以上的车辆,或违反规定载客的车辆将受到扣除6分的处罚。
3、营运车辆超载未超过20%
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
4、高速公路超速未达到20%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车辆将受到扣除6分的处罚。
5、普通公路超速20%以上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
6、驾驶机动车不按照规定避让校车
7、能见度低的情况下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行驶
温馨提示:
(1)能见度小于200米时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和前后雾灯,车速不超过每小时60公里,与前车应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
(2)能见度小于100米时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雾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车速不超过每小时40公里,与前车保持50米以上的距离;
(3)能见度小于5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雾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车速不超过每小时20公里,并寻找出口尽快驶离高速公路。
8、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
9、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
10、占用应急车道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给予扣除6分的处罚。
11、运载特殊物品不挂相应警告标志
驾驶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明显标志者,将受到扣除6分的处罚。
12、运输危险品
驾驶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者将受到此处罚。
13、以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
如果驾驶证没有丢失,却以欺骗方式补领也将受到处罚。
三、3分违章新规
1、不按规定车道行驶
特别注意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必须按照规定车道行驶。
2、超速20%以下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
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
3、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
4、驾驶营运客车超载未达20%
驾驶营运客车(不含公交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
5、驾驶货车载物超载未达30%
6、在高速公路行驶低于高速公路规定最低时速
7、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
8、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
9、驾驶时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
10、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牵引挂车
11、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后停车,却没有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
12、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即年检)就上道路行驶
四、2分违章新规
1、驾驶机动车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
2、在驾驶过程中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
3、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
4、未系安全带
5、“加塞”行为扣2分
6、不按照规定为校车配备安全设备,或者不按照规定对校车进行安全维护。
7、驾驶校车运载学生,不按照规定放置校车标牌、开启校车标志灯,或者不按照经审核确定的线路行驶。
8、驾驶校车时不按照规定在校车停靠站点停靠。
9、校车未运载学生上道路驾驶时,使用校车标牌、校车标志灯和停车指示标志
10、驾驶校车上道路行驶前,未对校车车况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检查,或者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上道路行驶
11、在校车载有学生过程中给车辆加油,或者在校车发动机引擎熄灭前离开驾驶座位
五、1分违章新规
1、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
包括夜晚不开车灯、错误使用远光灯、错误使用雾灯等严重影响自己和其他车辆行驶安全的行为。
2、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会车
两车交会时,必须注意保持足够的安全侧向间距。
一般情况下空车让重车,单车让拖挂货车,大车让小车,货车让客车,教练车让其他车辆,普通车让执行任务的特种车,下坡车让上坡车。
3、驾驶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
4、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就到道路上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