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身(有子女)申请人需要提供以下的申请材料:
1、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申请表:如网上下载的A4版本。
2、主申请人和子女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出示原件)
3、主申请人和子女的本市户口簿从第一页复印到空白页(出示原件)、户籍证明需注明:公共户或集体户
4、主申请人的本市居住证正反面复印件(出示原件)
5、主申请人、成年(适婚)子女的婚姻状况证明:单身承诺书(现场提供模板,签字并右手大拇指盖手印)
6、未成年人提供出生证明复印件及小孩户口页复印件(出示原件)
7、主申请人如是离婚的,需提供离婚证、法院离婚判决书、离婚协议书证明的复印件(出示原件)
8、主申请人如是丧偶的,需提供《死亡医学证明》的复印件(出示原件)
9、主申请人和子女拥有本市产权住房的《房地产权证》复印件(出示原件)、承租本市公有住房的《租用居住公房凭证》复印件(出示原件)
10、主申请人的社保缴费证明(需社保中收打印;打印日起一个月内有效)
11、主申请人的劳动合同或工作合同复印件(每页复印)(出示原件), 公务员提供在编的在职证明(盖公章)
注:企业单位提交《营业执照》;公务员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事业单位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单位申请提交三证或三证合一;复印件(需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