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创业担保贷款受理条件如下:
(一)个人借款人应具备的条件
1、在申请地内自主或合伙创业(无在其他单位就业),持有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有实际创业项目。
2、申请人及配偶有良好的个人信用,具有还贷能力。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
(二)小微企业借款人应具备的条件
1、经营情况良好,具有还款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
2、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股东社会声誉好,无不良信用记录,无违法乱纪行为,无重大诉讼案件。
3、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