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城乡特困人员救助标准如下: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包括基本生活标准和照料护理标准两部分。
1、基本生活标准:
城乡特困人员每人每月分别为1217元、934元。
2、照料护理标准:
自理、半自理和完全不能自理特困人员每人每年为2522元、4202元、840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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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市、县区救助政策咨询电话:
东 营 市 0546-8333579
东 营 区 0546-8221120
河 口 区 0546-3657190
垦 利 区 0546-2582910
广 饶 县 0546-6457870
利 津 县 0546-5626190
经济开发区 0546-8018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