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助标准:
1、参保职工2020年因住院和门诊慢性病发生的医疗保险统筹范围内医疗费用个人自负在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部分,按50%的比例给予补助;
2、5万元以上部分,按80%的比例给予补助。
注意事项:
1、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依托医疗保险业务平台进行结算,不需要申报和提报。
2、补助金将发放至社保卡银行磁条账户,参保职工可至银行进行提取。
3、如因特殊情况需变更银行账户的,必须在2021年9月21日前持身份证及本人银行账户复印件(复印件上注明开户行、联系电话及变更原因(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变更账号))至参保地医保经办服务大厅变更统筹金发放账户,逾期未进行变更的,视为放弃变更;由他人代办的,还须持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
4、已去世人员不进行统一发放,须由家属提供有效银行账户后进行发放。
5、参保人员可登陆支付宝、微信搜索“东营医保”小程序,在中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查询补助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