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居民大病保险报销标准 东营市大病医疗保险报销管理办法

地方特产2022-10-14 03:06:50佚名

东营居民大病保险报销标准 东营市大病医疗保险报销管理办法

  东营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报销标准如下:

  1)提高4种特殊疗效药品报销水平:起付标准2万元,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支付80%,一个医疗年度内每人最高支付40万元。

  2)对治疗戈谢病、庞贝氏病和法布雷病等三种罕见病必需的特殊疗效药品,起付标准为2万元,2万元-40万元以下的部分支付80%,40万元(含)以上的部分支付85%,一个医疗年度内每人最高支付90万元。

  拓展阅读

  东营大病医保报销范围:

  政策调整后,大病保险合规费用包括:

  1、山东省大病保险原有4种特殊疗效药品费用

  2、通过谈判纳入大病保险支付范围的戈谢病、庞贝氏病和法布雷病等三种罕见病特殊疗效药品费用。

  3、参保职工政策范围内(不含乙类首先自付)住院和门诊慢性病个人负担达到一定额度以上的费用。

本文标签: ,万元  ,大病  ,疗效  ,东营  ,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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