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职工生育保险产检费用报销范围及标准

地方特产2022-10-14 08:23:13未知

聊城职工生育保险产检费用报销范围及标准

  聊城职工医保生育保险报销范围如下:

  参保女职工产前检查医疗费用纳入支付范围:

  (一)支付范围

  正常参加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且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在职女职工,发生的产前检查医疗费用纳入职工(含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二)支付标准

  女职工产前检查医疗费用实行按人头定额支付,标准为800元(一次多胎按一人计算).

  (三)支付方式

  产前检查医疗费实行按支付标准据实结算。定额支付标准以内的医疗费,暂由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垫付,定点医疗机构每月初向所在地职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报送上月发生的产前检查费用及相关材料,经办机构按规定时限及时结算拨付。

本文标签: ,产前  ,标准  ,医疗费用  ,女职工  ,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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