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甘肃省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来源:甘肃省人大网(http://www.gsrdw.gov.cn/html/2000/szfgz_1108/11064.html)
二、甘肃省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
一类区 1638元/月、二类区1593 元/月、三类区1548 元/月、四类区1503元/月。
从2024年1月1日起,调整为一类区 1818元/月、二类区1764元/月、三类区1719元/月、四类区1665元/月。失业保险金标准达到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90%,月人均增加171元,平均增幅11%。全省以失业保险金标准为基数的其他相关待遇也同步提高。
来源:甘肃省人社厅(https://rst.gansu.gov.cn/rst/c113663/202207/2087949.shtml)(https://mp.weixin.qq.com/s/51nJt2MRwEBK_aZDCc__Cg)
三、甘肃省四类地区划分明细
一类地区(11个市区):城关区、七里河区、安宁区、西固区、红古区、金川区、肃州区、玉门市、敦煌市和兰州新区、嘉峪关市。
二类地区(12个县区市):永登县、榆中县、皋兰县、白银区、平川区、崆峒区、合作市、金塔县、瓜州县、肃北蒙古族自治县、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永昌县。
三类地区(24个县区市):秦州区、麦积区、甘州区、凉州区、武都区、西峰区、安定区、临夏市、会宁县、靖远县、景泰县、泾川县、灵台县、崇信县、华亭市、庄浪县、静宁县、夏河县、玛曲县、碌曲县、卓尼县、迭部县、临潭县、舟曲县。
四类地区(41个县区):清水县、秦安县、甘谷县、武山县、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临泽县、高台县、山丹县、民乐县、肃南裕固族自治县、古浪县、民勤县、天祝藏族自治县、文县、成县、康县、西和县、礼县、徽县、两当县、宕昌县、庆城县、镇原县、宁县、正宁县、合水县、华池县、环县、通渭县、陇西县、渭源县、临洮县、漳县、岷县、临夏县、永靖县、和政县、广河县、康乐县、东乡族自治县、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
来源:甘肃省人社厅(https://rst.gansu.gov.cn/rst/c113673/202311/17379077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