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投靠其他亲属落户指南如下:
落户条件:
限因父母死亡投靠其他监护人,被投靠人是在聊城市市区(包括东昌府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区、旅游度假区)、茌平区城区、临清市市区、县政府驻地和其他建制镇范围内,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或合法稳定就业的人员。
落户材料:
1.双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父母死亡证明材料;
3.指定或约定抚养权、监护权的材料。
落户办理流程:
实行“一窗受理、一表申请、 一站办结”。
“一窗受理”。由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户籍窗口根据居民申请落户迁移途径和原因,当场受理。
“一表申请”。由受理民警从实有人口系统自动生成统一格式的《办理户籍业务事项申请表》,打印交群众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
“一站办结”。凡材料齐全、形式正当的即来即办,一次办结准迁手续。需要调查核实或上报审核事项,以“数据跑”“民警跑”等形式代办帮办,10个工作日内办结。受理地公安派出所通过“当事人自取”“委托代领”或“邮寄到家”等方式送达办理结果。
办理地点:
线下:拟迁入地派出所
线上:爱山东APP;山东微警务微信公众号;聊城公安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