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医疗保障政策:
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和返贫致贫人口,门诊政策范围内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按规定报销后,剩余部分特困人员按60%、低保对象和返贫致贫人口按30%的比例给予救助,住院管理的按次实施救助,限额管理的年底一次性救助。符合享受门诊特药保障政策的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特药保障范围内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按规定报销后,剩余部分特困人员按20%、低保对象和返贫致贫人口按10%的比例救助,门诊和住院救助共用年度救助限额。
提醒:
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待遇享受、误缴退费等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当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咨询;
对缴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可以向当地税务机关或拨打12366根据语音提示,选择6号键社保费和非税收入缴纳进行咨询;
对山西省电子税务局使用过程遇到的问题可拨打95113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