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莘县公租房申请所需材料如下:
城市低保住房困难家庭、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提交的材料
(1)申请书;
(2)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复印件)、家庭成员收入和财产证明、家庭成员不动产登记信息证明、家庭成员工商注册信息和车辆信息情况证明;
(3)目前正在租房居住的提供租赁合同和租房房主房屋产权证明(原件、复印件);
(4)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5)申请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6)按照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申请程序
申请程序为申请、审核、公示、登记、分配(发放)。
(一)申请。申请人首先到行政服务大厅住房保障窗口领取《莘县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补贴通用),准备申请所需材料,材料备齐后交工作人员进行初审。
(二)审核。材料经服务大厅初审合格后送住房保障科复审,复审无异议结合县民政局低保科共同进行入户调查、住房保障部门负责住房情况审核、民政局低保科负责财产认定工作。
(三)公示。经民政、住建部门联合调查组入户调查认为情况符合条件的进行公示,公示期15天。
(四)登记。公示期结束无异议的住房保障科进行登记。
(五)分配(发放)。公示期结束后一般选择周末时间进行公开抓号选房,要求申请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到指定地点进行公开抓号选房。同时,分配后房源配租情况在政务网或房地产信息网进行再次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