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开发区专家公寓网上申报入口如下:
点击进入:开发区人才公共信息服务平台--个人用户入口 / 企业办事入口
申报范围:
企业全职引进的A、B、C类高层次人才、评审认定享受同等待遇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税收区级留成1亿元以上企业全职引进的副总经理(高级管理人才),本人及配偶在聊城市区(东昌府区、开发区、高新区、度假区)没有住房,且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申请材料:
1.《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公寓入住申请表》;
2.住建部门出具的人才及配偶无房证明原件;
3.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全日制学历学位证书、与企业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原件,证明其人才类别的其他证件或材料;
5.创业类人才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纳税证明原件;
申报的用人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原件备查。